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涨知识」关于诉讼时效的5个要点,看完全懂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换言之,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丧失胜诉权的法律事实,可称为诉讼时效期间,又称为即权利消灭。
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不是鼓励债务人想方设法拖延义务的履行,也不是鼓励债务人不劳而获,不履行债务,而在于:
(1)稳定财产关系。免得财产关系长久处于不稳定状态。
(2)有利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在规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而又无正当理由,说明权利人已不关心自己权利的实现。
(3)有利于法院更好的地收集证据,解决纠纷。如果没有时效限制,年代久远而造成纠纷难以解决。
二、民法典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四、哪些诉讼请求不适用时效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五、诉讼时效的中断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要点一
民法典第188条:统一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上述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一律延长至3年,且起算点新增一个“义务人”为必要条件。“义务人”也即如债务人、侵权赔偿义务人、合同违约人等。如果不知道“义务人”,可视为诉讼时效期间并未开始计算。
要点二
民法典第189、190、191条:明确规定三种特殊情形的诉讼时效规则
情形1: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借贷关系下的分期还款。)
情形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如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而未成年子女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情形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考虑到未成年人对自身权益维护的弱势,特意用年龄段来明确诉讼时效开始的时间。)
要点三
民法典第194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重新计算6个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洪水等);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待确定了再行计算);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如被非法拘禁);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要点四
民法典第195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重新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借贷纠纷中,借款人向出借人提出还款请求);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要点五
民法典第196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如请求拆除危楼);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返还属于己方产权的房屋);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抚养费(未成年子女主张父母支付抚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对上述内容,民法典进一步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采取协议的形式给以变更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也不能预先放弃,否则也属无效。
来源:中国普法
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一文了解诉讼时效那些事
现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很多人对“诉讼时效”这个名词并不陌生,经常会有朋友咨询“我这个事好几年了,不知过时效了没,还能不能起诉啦”,笔者发现,虽然人们对这个概念并不陌生,但对其中的细节却并不清楚,故笔者就以最常见的民间借贷案件为例,来说一说诉讼时效的那些事儿。
一、诉讼时效基本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这个法条规定了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和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计算及诉讼时效的中断
普通的三年诉讼时效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但对三年时效从何时起算并不清楚。
若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则诉讼时效从2020年11月29日开始计算,三年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若这期间贷款人一直没有催促还款,就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若这期间贷款人有催促还款,每次催促还款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三年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催款日期重新起算;如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原则上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及补救措施
(一)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届满后,贷款人就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并不丧失实体权利。也就是说,贷款人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只要提出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审查属实,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不会支持贷款人的请求了;但是,如果后期借款人又自愿偿还的,也不能再要求贷款人返还了。
(二)补救措施
诉讼时效届满对贷款人来说非常不利,但也并不是毫无办法,可以尝试以下措施进行补救:
1、借款人作出同意还款的表示
如贷款人向借款人询问何时还款,借款人表示“我会归还的,年底之前一定还”等等。
2、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
双方在新协议中要提及原债务的基本情况,同时可以约定原债务的解决办法,如分期履行、减免利息等等。
3、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该种情况下贷款人要注意保留催收文件的物流底单、签收信息等等。
四、哪些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等
2、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等
3、请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
4、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5、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规定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诉权;诉讼时效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能否被法院支持,因此一旦对方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义务,权利人就要及时催促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免诉讼时效届满时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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