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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纠纷诉讼状,美容起诉状

时间:2022-12-03 05:50:03 作者:作者:方同 浏览1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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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容院的的官司怎么处理?

看情况,可能是违约或者侵权,可起诉解决纠纷。1、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包括(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美容院与顾客的纠纷怎么处理

美容院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申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者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一、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二、申请人民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若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消费者维权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消费者维权程序:

1、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一定 期限内答复。

2、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将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鉴定的,将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 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

3、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将向政府或有关部 门及时反映,同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医疗美容起诉的案由是什么

医疗美容起诉的案由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既然是合同纠纷,追究的是违约责任。当然不包括精神损害问题。违约责任是一种弥补损失的责任。患方要提供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据,还要提供医疗机构违约的事实证据以及由于院方违约给患方造成损失的证据。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由于在新案由规定中取消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所以在今后的起诉时都是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诉讼,只是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发现如果是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患者的诉请进行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合伙纠纷民事起诉状

合伙纠纷民事起诉状,突然我想起了中国合伙人,下面是我带来的合伙纠纷民事起诉状 ,欢迎阅读!

合伙纠纷民事起诉状 【1】

上诉人(原审被告):AAA,男,19xx 年 xx月 xx日生 住所地: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BBB,男,19xx 年 xx月 xx日生 住所地: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CCC,男,19xx 年 xx月 xx日生 住所地: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DDD,男,19xx 年 xx月 xx日生 住所地:xx

原审第三人:EEE,男,19xx 年 xx月 xx日生 住所地:xx

上诉人因与BBB、CCC及DDD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09年 月 日(2009)新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2009)新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予以改判。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对上诉人提供的两份协议认识不足、定性不当。

2009年2月19日、2009年2月23日,上诉人代表的利益共同体(即AAA、EEE)与被上诉人BBB所代表的利益共同体(即BBB、CCC、DDD)先后签署了两份协议。

协议中“此后任何债权债务均由AAA一人承担”、“同意退出”、“车队资产归AAA一人所有”、“退出一方不再干预车队运作”等文字表述是协议双方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即BBB、CCC及DDD要求退伙,与AAA、EEE达成的退伙协议。

一审法院虽然认识到上述两份协议实际是BBB、CCC及DDD三人退伙的约定,但却没有结合我国有关合伙的法律规定对退伙协议有充分的认识和正确的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上述法律条款中的“应当包括”、“应当……结算”,说明了关于退伙的程序和步骤是一种强行性法律规范,在合伙人退伙时,合伙及合伙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结算、分割合伙财产。

法院对此规范应当优先适用,而不能任由合伙人自行选择适用任意性方式进行退伙。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已经对包括合伙盈余在内的合伙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整体的结算,并最终分割出退伙财产份额。

协议中“此后任何债权债务均由AAA一人承担”、“同意退出”、“车队资产归AAA一人所有”、“退出一方不再干预车队运作”等文字正是退伙之时合伙人在对以往合伙期间的经营行为及经营结果进行充分的权衡利弊后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所有合伙人对合伙期间的经济进行彻底清算后做出的公平选择。

常人皆可理解退出合伙意味着丧失合伙人资格,被上诉人BBB作为神智健全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会在明知合伙盈余未分配、未结算且未分割其应得的退伙财产的情况下便没有任何异议地签署并履行退伙协议,从而退出合伙?

被上诉人一审起诉时提供了详细的《结算统计表》及费用明细(而这些关于支出、收入及盈余的数据,实际上正是被上诉人BBB在合伙经营期间与上诉人核对账目时从上诉人的制作的合伙账目上摘抄而来),可见,在退伙之前,被上诉人对合伙盈余的数量及其是否已经分配显然十分清楚,退伙分割财产时,依法应当对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退伙时已经发生的且已经明确知道的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部的结算,对某项特别的财产或已经发生且已明知的债权债务暂不作处理的,应当在退伙协议中特别说明,没有特别说明的,应认定为退伙协议已对全部的合伙财产进行了结算、分割和处理。

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正是已经预见到各方的权利义务大小(包括实际出资额)和经营风险(包括利润分配)问题才会慎重签署并履行了上述退伙协议,这一事实足以证明合伙人签署退伙协议之前已对合伙财产进行过整体的结算:或是盈余、债权与债务相抵扣,或是已知的债权债务为零且合伙盈余在退伙前已作了全部的分配,无论上述哪种情况,都会导致合伙财产中仅剩下四部客车。

但是,这个分割结果正是合伙人内部之间在退伙时已经过结算所形成。

而一审法院正是在退伙问题上出现了法律认识的不足,未认识到退伙协议是双方经过结算后的'意思表示,退伙协议中合计金额¥290000元从法律上看应当是退伙分割的财产份额,却草率地认定“¥290000元仅代表所购车辆折价款”,未将退伙协议的签署及其履行完毕视为是该合伙已将包括盈余在内的退伙财产分割并付清且BBB等三人已退出合伙的证明,而错误地得出结论:“因退伙协议中未涉及合伙盈余分配问题,故对上诉人主张的与被上诉人的合伙盈余已全部付清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既然退伙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又何来债的关系?一审法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作为判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由于一审法院审理中认定事实不清,对退伙协议不当的定性,导致审理时违背了证据规则,在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供了两份退伙协议,经庭审查明该书面退伙协议是合伙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且该退伙协议业已履行完毕,依法应当认定退伙协议是被上诉人已退出合伙且整体合伙财产已经结算并付清退伙分割的财产的佐证,那么,上诉人对自己提出的与被上诉人合伙盈余已全部付清的抗辩意见已完成举证责任。

一审法院不依据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转移的相关规定审理案件,却扮演起退伙结算的组织者,再次对合伙人之间在退伙前已经结算过的合伙财产进行了再次结算,而免除了被上诉人的举证责任,在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一审法院的上述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违反证据规则,作出了不符合事实、颠倒黑白的判决,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并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AAA

xx年xx月xx

   合伙纠纷民事起诉状 【2】

原告:刘XX,女 ,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 被告:陈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 第三人:吴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 第三人:苏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 第三人:许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1、撤销原被告订立《合伙协议》;2、判令被告退回原告合伙投资款人民币XXX万元,并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美容美体养生会所原系被告个人经营,由于在被告的诱导之下,2010年XX月XX日原告、第三人吴XX、苏XX及许XX与被告订立合伙协议,其中约定合伙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XX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止),原告依照该协议将所谓出资款人民币XXX万元汇入被告个人账户,该会所则由被告负责经营至今。

《合伙协议》签订之后,经原告了解发现:被告在同原告等人签订合伙协议之前就已经将该会所以“XXXX美容店”为字号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等登记手续,经营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被告在与原告签订合伙协议之时并未如实告知,因被告隐瞒相关重要情况,经原告催促,被告至今拒不依法原告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等手续,被告违约违法行为,造成对合伙业务经营将埋下极大隐患,导致合伙目标不能如约实现。

此外,这让原告基于《合伙协议》所取得合伙人地位不能依法得到体现,直接损害原告所应享有的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 月 日

合伙纠纷民事起诉状【3】

原告一:黄某某,男,汉族,1970年9月10日出生,住所:湖南省XX县XX镇XX村X组。

原告二:王某某,男,汉族,1972年1月28日出生,住所:湖南省XX县XX乡XXX村X组。

被告:刘某某,男,汉族,1984年05月16日出生,住所:广东省XX市XX镇XXX管理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被告双方解除合伙关系;

2、请求判令分割原、被告合伙期间的共同财产;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09年9月初原、被告双方协商共同经营货车,在XX市XXX码头内承揽运输业务,赚取运输利润。

原告于2009年11月15日购置货车一辆,并于2009年11月16日与被告签订《个人合作协议书》。

协议约定:1、双方共同经营XX市XXX码头内的周转运输,共计出资200000元人民币(实为购车款),约定双方各出资百分之五十;因被告资金不足,被告出资部分全由原告垫付。

2、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按1:1承担。

经营期间,被告对合伙事务不闻不问,拒绝参与经营,拒绝劳动,只是一味索取利润。

因被告的不作为,导致合伙期间迭连亏损,为办理合伙事宜的合理开支以及对合伙财产的维修所需费用全部都是由原告支付,被告一直拒绝支付。

合伙期间经营状况每况日下,加之无周转资金,被告的不作为、漠不关心的态度,严重违法了协议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经营理念,给其他合伙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的所作所为,已经破坏了双方的信用基础,无继续合伙的必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第一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期:2010年1月 8 日

医疗美容纠纷怎么办

医疗美容纠纷的解决如下:患者及其近亲属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来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医患双方可以请求医疗卫生行政机关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患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以上系笔者关于美容纠纷诉讼状以及美容起诉状一些小小看法见解,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批评指正,若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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