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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互换纠纷诉讼状,农村土地互换纠纷

时间:2022-12-03 17:20:03 作者:作者:悉春燕 浏览97次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土地互换纠纷诉讼状,以及农村土地互换纠纷对应的内容介绍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民事纠纷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

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杨某

2006年3月5日

农村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

农村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是土地使用权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三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协议土地具体位置在:__________ 面积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__名下。其中甲方占使用权__份额 ,乙方占使用权__份额 ,丙方占使用权__份额 。

一、一般原则

1、因共有的土地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土地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3、对共有土地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1、 方、 方同意 方为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照产权份额承担。管理人应向另外两方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3、关于土地使用权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甲方提供复印件。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出租

1、由土地使用权的按份共有人以外的其他人承租的,需经三方同意方可对外出租。

2、由土地使用权的按份共有人承租的,由三方协商。

四、关于土地使用权占有、使用

1、土地使用权没有出租的,应保持各方自行经营或者空置状态。

2、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对方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

同样的价钱;同样的税负方式;能够在相同天数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使用权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__________电子邮件、电话、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农村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因自住建房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号的____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__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书4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保证本协议标的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愿意以现金方式实行交易责任对保(以下简称责任对保),特订立本协议,以恪遵守。

一、责任对保事项:

(一)甲、乙双方进行本协议项下标的准备工作;

(二)甲、乙双方正式订立《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

(三)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二、责任对保的约定:

(一)甲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二)乙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三、责任风险的约定:

甲、乙双方正式订立本协议并完成责任对保金的对押后:

(一)甲方确认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确认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而中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自行对本方所提供的且完成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所必需的证照、文件、公章、签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如发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双方均无责任。

四、责任对保协议签订时需提供的证照:

(一)甲方须提供贵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的资金证明。

(二)乙方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司印章;不少于 万元的资金证明。

五、责任对保金的对押方式和处置方式:

(一)甲、乙双方共同指定 银行 支行作为责任对保金的监管人,责任对保金(现金)汇入监管人的专门账户。订立本协议的当日内,甲、乙双方的责任对保金汇入监管人账户。

(二)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出现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种风险时,若是甲方的风险责任过失,则乙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甲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甲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若是乙方的风险过失,则甲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乙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乙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风险,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互不究责。

(四)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的责任事项,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

(五)风险责任过失方造成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中止,由风险责任方向责任对保金监管人发出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处置责任对保金的通知书,风险自认过失方物条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则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其责任对保金在原定款项额的基础上双倍支出,甲、乙双方均同意。

六、监管费用的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监管费用,由风险过失方承担。未发生风险责任过失,则由合同双方各承担监管费用的50%。

七、本协议生效、存续、终止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完成责任对保金对押手续之时起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之时起至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各事项完成之日止,为本协议的有效存续期。

(三)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的责任对保事项,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因甲方或乙方的责任风险过失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处置后,本协议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本协议自行终止,

八、其他

(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无副本),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对保监管人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执行中产生异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一、民事诉讼状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起诉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是民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文书,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文书之一。民事诉讼状除了起诉状之外,还有上诉状,也基本与起诉状的内容相一致,但是仍有不同,主要是针对一审案件的程序问题和争议焦点陈述事实理由。

二、农村土地纠纷民事诉讼状的内容

通过以上的说明可以看出我国民事诉讼状包括起诉状和上诉状。但是其基本格式是一致的。

(一)农村土地纠纷民事诉讼状的格式

1、整体设置 :

(1)纸张采用A4,纵向设置,页边距采取普通模式,即上下均为2.54,左右为3.18;

(2)全文字体设置为中文宋体、西文Times New Roman,字号小四,行间距1.5倍,段间距为段前0,段后0;

(3)插入页眉和页脚,在页脚处选择“第1页共x页”。

2、标题:

(1)在排版默认状态下,回车一个空行,输入“民事起诉状”,然后将“民事起诉状”的字体设置为黑体,小二,居中,段前1行,段后1行。

3、当事人:

(1)各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为黑体,小四,居左,段前为0.5行,段后为0。

(2)该模块其余各行首行缩进2字符。

4、请求事项:

(1)小标题“请求事项”为黑体,小四,居左,段前0.5行,段后0.5行。

(2)该模块其余各行首行缩进2字符。

5、事实和理由:

(1)小标题“事实和理由”为黑体,小四,居左,段前0.5行,段后0.5行;

(2)该模块正文部分,段前0.5行,段后0.5行,首行缩进2字符;

(3)在正文中,给每个事实编上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上顿号,如“1、2、3、”;

(4)最后一段没有阿拉伯编号,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多次沟通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诉讼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6、尾部设置 :

(1)“此致”在与正文的最后一行间增加一个空行,首行缩进2字符;

(2)此致的法院居左,注意此致与此致的法院间不增加空行;

(3)“具状人:”距离此致的法院间为0-3个空行,黑体,小四,段前1行,段后1行,如果是自然人则空着手写,非自然人则打出来,最后一个字距离页面右边界两个文字的距离。

(4)具状时间全部用大写,如“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黑体,小四,段前1,段后1行;

(5)注意,尾部设置按照整体排版来调整行间距、段间距,如果能放在一个页面就不要严格按照此格式空落落的一两行占一页。 7、整体原则:(1)字号只有民事起诉状为小二号,其余均为小四;  (2)字体正文均为宋体,大小标题为黑体;  (3)行间距均为1.5倍,段间距需要注意有所不同。

(二)农村土地纠纷民事起诉状的范文

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手机);XXXXXXX(宅电)

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镇公务员,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手机);XXXXXXX(宅电)

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公司职工,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手机);XXXXXXX(宅电)

第三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手机);XXXXXXX(宅电)

诉讼请求

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省 XX县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3份

具状人:XXX XXXX年X月X日

(三)农村土地纠纷民事上诉状的范文

上诉人:×××,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镇×××村×××村民组。

被上诉人:××县××乡×××村×××村民组

负责人:×××,该组组长

上诉人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200×)×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200×)×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上诉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条第×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第×款的规定,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07)×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民事诉讼状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具备的条件,民事诉讼状的内容不在于它有多么华丽而在于它能让法官一目了然。因此了解民事诉讼状的基本操作规范,明确其具体内容是赢得诉讼胜利的初步阶段。但是以上这些农村土地纠纷民事诉讼状范文仅是一般适用的,其并不是所有的有关农村土地纠纷的民事诉讼状都可以使用。因此当事人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自行决定适用范围。

土地纠纷起诉状

导语:起诉状是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法律公正。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土地纠纷起诉状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土地纠纷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冯彩香,女,汉族,住所:昆山市淀山湖镇西大街58号4号楼101室,

电话:13584986438

被告一: 昆山市淀山湖镇安上村村委会主任:孙卫忠。

被告二:昆山市淀山湖镇分管领导 副镇长:徐建波。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的耕地(承包地)与住宅地权利。

二、判令被告补偿原告六到七年多来为此苦苦上访和起诉的时间、经济等损失五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三原告系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管辖下的村民,于1998年7月31日取得第二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受国法保护。2003年“安上村”有土地始被征用,且至今整个村庄早已被全部拆迁光;但原告未得到“征地补偿”与“住宅地的补偿”,原告上访六-七年左右依然未得。

好不容易在2011年8月8日镇政法委书记彭建明答应给原告征地补偿,但依然不答应给原告住宅地补偿;结果镇干部对原告说“给原告的征地补偿只有一万多元一亩”(2011年江苏省政策规定昆山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田5万元);而此时(2011年)的物价已经是当时的六倍左右了(当时,淀山湖镇的房价是一千多元每平方;2011年时,淀山湖镇的房价是六千多元每平方);所以原告我就不要这个不合算、不合理的征地补偿了;原告我要“要回自己的耕地”(村里还有剩余的耕地没有被卖掉),因为被告他们并没有与原告我签定“我同意卖掉我的耕地的协议”;也从来没有正式告知我“我的耕地在什么时候被卖了,就不给我耕地了”。

综上所述,被告违反了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违反了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政策;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与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判令被告依法归还原告的耕地(承包地)与住宅地权利”。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因为千灯法庭不受理、昆山法院不立案,苏州中院依然转昆山法院,且都不给我不受理的书面答复;所以我现在只得:到江苏省高级法院起诉)

具状人:冯彩香。

关于土地纠纷起诉状范文(二)

上诉人范xx,男,197x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杨x镇朱x村。

被上诉人xx县杨x镇朱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朱xx,该村委会主任。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0x)x民初字第900号民事判决书;

2、对案件依法进行改判或者发回xx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3、本案一、二审一切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0x)x民初字第90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和互相矛盾

(1)关于改变荒山用途问题。上诉人承包土地后,一直进行枣树、花椒、柿树和杨树的种植,从未利用承包土地采石,未改变土地用途。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部分“另查明:自2000年至今,魏x村部分村民在该荒山原有的石头坑内开采石头”,并未认定上诉人有开采行为,其他村民的采石行为,并非上诉人的行为。判决理由却以有采石行为发生为由认定上诉人改变转让协议用途,其认定是互相矛盾的!

(2)关于没有完成荒山绿化任务的问题。转让协议签订后,上诉人即开始联系栽种酸枣树,后由于被上诉人原法定代表人杨xx在个人私欲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横加干预,2001年上诉人所植树木部分因他人焚烧秸秆发生火灾而烧毁,加之2001年和2002年连续干旱无雨,才造成所植树木存活无几。此后,上诉人于2003年春栽种花椒、柿树和杨树15000余棵,初步完成了绿化任务。2003年植树期间,被上诉人擅自中止合同,将上诉人承包的荒山允许其他村民植树,造成上诉人所植树苗部分被拔掉,树苗成活率大大降低。即使说,荒山绿化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责任完完全全在被上诉人,而不在上诉人。树木长成,上诉人可以得到可观的经济利益,上诉人不可能自毁山林,这是极简单的生活常识!

(三)关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问题。一审判决以部分村民自发到该荒山植树造林为由,从而认定转让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该判决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本合同正常履行受阻的原因,在于被上诉人以及部分村民的侵权行为,而非上诉人的行为。在上诉人种植树苗部分被毁的情况下,上诉人完全可以另行栽种,从而完成合同目的!可以这样说,只要上诉人有劳动能力,只要荒山没有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而灭失,荒山承包合同就不存在无法继续履行!另外,因被上诉人及其他村民侵权行为造成合同履行的障碍,而作出不利于上诉人的判决,是完完全全背离公平原则的!

二、一审法院认定承包合同转让协议的法律关系错误

荒山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在协议上签章有上诉人、被上诉人及第三人,但并不是说,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就是三方,这种理解是对承包合同的误解。承包合同转包只是在承包方和转包后的承包方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并不能改变原承包合同的内容,转包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原承包合同的解除。被上诉人在转让协议上的签章,只能证明该转让协议征得了被上诉人即发包方的同意,而并不能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让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原审第三人和被上诉人,而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转让协议中,被上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因此不享有申请解除转让协议的请求权。一审法院支持被上诉人的反诉请求,准许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是违反合同相对性原理,是违反合同法规定的!

三、本案转让协议不存在约定或法定解除的情形

合同的解除,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判决理由认定“该‘承包合同转让协议’中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成就”,上诉人一字一字查遍转让协议,别说解除合同的条件,八个条文中,甚至连“解除”两个字都找不到。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双方存在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纯属空穴来风、主观臆造或者醉酒之梦话!

因此,本案并无最高院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项适用之余地!那么,一审法院该条第(三)项的引用是否正确呢?该款规定主要涉及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一方面上诉人前述已阐明合同履行遇到阻碍纯属上诉人侵权所致,另一方面也如前述,在被上诉人停止侵权行为后,上诉人完全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不存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因此,引用该项规定也纯属牵强附会的拉郎配之举!

四、被上诉人的反诉根本就不能成立

(一)如前所述,被上诉人并非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作为转让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依法不享有合同解除请求权,因此被上诉人不是反诉的适格原告,对该反诉依法应予驳回!

(二)被上诉人口口声声说转让协议系被上诉人原法定代表人杨xx串通上诉人所签订,这根本就不符合事实,因为转让协议涉及的关键是原审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原审第三人不同意,仅仅有上诉人和杨秀海的串通,转让协议是根本就不能签订的!此外,被上诉人并未证据能够支持其主张!

(三)被上诉人认为转让协议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是对法律的误解和歪曲。根据最高法院解释,承包合同签订需要经民主议定程序,转包等行为无需所谓的民主议定程序,原因就是如前所述的发包方并非当事人,因此无需发包方去民主、去议定!被上诉人反诉状所引用的解释第15条针对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转包的情形,上诉人是被上诉人村民,不存在此种情形。因此该条文引用纯属牵强附会、肆意歪曲!

(四)中国只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而不存在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承包法》,承包合同及转让协议均签订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生效之前,根据立法法关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土地承包法不能适用,也不存在所谓的参照!

(五)被上诉人行为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被上诉人在上诉人承包期内,下达所谓的处理意见,横加干涉诉人依法享有的承包权,其实质在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使上诉人可以得到部分补偿,而被上诉人又想染指这部分利益!被上诉人属于典型的“红眼病”行为!

五、一审法院解除转让协议将造成林权证“有证无权”

《林权证》是xx县人民政府政府确认上诉人享有林地及林木权益的法定有效证件,是县政府对上诉人林地承包权的行政确认,在该证件依法撤销或者变更之前,上诉人依法对承包的荒山拥有合法权益!一审法院不顾核发林权证书的存在,而判令解除转让协议,这将造成上诉人持有合法权利证书,却享受不到权利,其他人无权利证书却能享受权利的怪现象,造成上诉人的“有证无权”,一审法院等于在实质上行使了行政撤销权,民事审判机构在实质上行使了行政审判的权力,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和互相矛盾、认定法律关系错误、被上诉人反诉根本不能成立,由于认定错误从而导致最终适用法律和判决结果的错误,依法应当予以撤销!为保护上诉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上诉,请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土地纠纷怎么写诉讼申请书,找什么部门处理

土地纠纷申请书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纠纷进行的行政调解的申请文书,其内容格式可参考以下范文,一般注意要按照公文格式,并有具体内容、理由、诉求等等:

土地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吴某男住某市某区某村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周某雄男住某市某区某村

申请事项:请求政府就被申请人占据的申请人的土地作出调解

事实与理由:

2008年12月,某村中学因扩建,另选校址需占用我的承包耕地2418.16平方米,当时因听闻国家相关征地补偿费(每平方米48元)与某村中学给出的补偿费(每平方米15元)悬殊太多,怀疑其中有侵吞,剥夺因素,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问题,所以迟迟没有签字同意领取补偿费。

村委和某村中学又以调整土地交换的方式与我进行调解,提出的调解方案为调换其他村民土地给我,土地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被申请人周主动与我商量,说与我家多年来无矛盾纠纷,理应优先考虑,希望我能与他交换。我因被申请人周是老党员,老村委。以为其思想觉悟高,明事理,觉得与他交换不会有纠纷产生。加上村委大量的思想工作和土地已被施工中,无法种植。便于2009年5月经村委,某村中学调解,同意与被申请人交换。同时还交换了某村中学代表周某贵和三元村委周圭的土地。其中周某雄拿出交换土地1400平方米,周某贵拿出交换土地50平方米,周圭拿出交换土地120平方米。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和征地所给1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总占地2180.16平方米补偿费36272.4元,周某雄领取21000元,周某贵领取750元,周圭领取2100元,剩余12422.4元归我。

后因某村中学施工停顿,部分征地被闲置,2011年我父亲吴某伟在我被征土地上耕地,被申请人周家人看见并阻止,之后被申请人周家便将我被征土地出租与别人耕种,连同我与他交换面积剩余部分一同霸占,我父亲向村委和文阁乡领导反映,要求被申请人周归还交换剩余部分,被申请人反而叫我交还他拿出交换土地,违背交换协议,由于在此期间,我将被申请人交换给我的部分土地凑合我自己原有土地在政府的危房改造帮助下建了房屋,无法恢复原状,被申请人周便提出要我将房子搬走的要求。至今仍拒不归还和我交换剩余面积土地。鉴于多次请求处理无效,特此申请上级政府依法调解裁决。

此致

某人民政府

申请人:吴某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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