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纠纷的诉讼状北京,继承纠纷房产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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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1
原告:李xx女xxx年3月2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现住址:xx市沙xx区民权北七街4xx
原告:李xx(二原告系姐妹)女xxxx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现住址:xx市沙xx区沙龙南街xxx二原告电话xxxxxxxxxxxx
被告:董xx女xxxxxxxx年11月2日出生汉族系大商退休职工
现住址:xx市沙xx区xx街xx号x电话:xxxxxxxxxxxx
第三人:辽宁省xx石英辉绿岩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刘xx系公司负责人电话:xxxxxxxxxxxx
住所地:xx市沙xx区西北路xx号
诉讼请求
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给付二原告人民币各九万元。
事实与理由
二原告(下称原告)与被告系继母女关系。xx年代,原告之父李连成在第三人处(原辽宁省xx监狱)分得住房一套(坐落于“xx市沙xx区xx街xxx号xxx”)并获承租权。后被告与原告父亲结婚(约xxxx年)。xxxx年9月24日原告父亲病逝,同年底,被告避开二原告,独自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第三人将上述房屋变更到自己名下。
原告认为,案涉房屋应属于父亲生前所留遗产,原告与被告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现被告在原告不知情下,私自将其归为己有,该行为是对原告财产权的侵害。第三人在为被告更名中,没有尽到审查的义务也对其负有责任。故原告诉至贵院,以求支持各项诉讼请求。
此致
敬礼!
xx市沙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年七月十六日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2
原告: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住所地:xx
被告: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经常居住地:xx
联系电话:xx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抚恤金5万余元;
2、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房屋补贴2万余元;
3、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xx遗产无锡市xx新村xx号xx室房屋产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xx即原告的母亲于xxxx年3月21日死亡,xx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xx即原告的父亲于xxxx年11月17日死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xx。xx已于xxx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xx。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无锡市xx新村xx号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3
原告:李女x年3月2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址:xx市口区民xx街
原告:李(二原告系姐妹)女x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址:xx市口区xx街二原告电话
被告:董女x年11月2日出生汉族系大商退休职工现住址:xx市口区xx街号2-1-1电话:
第三人:xx省石英辉绿岩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刘系公司负责人电话:
住所地:xx市口区西北路211号
诉讼请求
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给付二原告人民币各九万元。
事实与理由
二原告(下称原告)与被告系继母女关系。xx年代,原告之父李在第三人处(原xx省监狱)分得住房一套(坐落于"xx市口区石门街26-28号2-1-1")并获承租权。后被告与原告父亲结婚(约x年)。x年9月24日原告父亲病逝,同年底,被告避开二原告,独自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第三人将上述房屋变更到自己名下。
原告认为,案涉房屋应属于父亲生前所留遗产,原告与被告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现被告在原告不知情下,私自将其归为己有,该行为是对原告财产权的侵害。第三人在为被告更名中,没有尽到审查的义务也对其负有责任。故原告诉至贵院,以求支持各项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口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年七月十六日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4
原告: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住所地:xx
被告: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经常居住地:xx
联系电话:xx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抚恤金5万余元;
2、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房屋补贴2万余元;
3、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xx遗产无锡市xx新村xx号xx室房屋产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xx即原告的母亲于xxxx年3月21日死亡,xx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xx即原告的父亲于xxxx年11月17日死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xx。xx已于xxx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xx。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无锡市xx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此致
敬礼!
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xx年xx月日
房产继承起诉书怎么写
我也正在办理房继承事宜。
房产继承诉状不难写,关键是要全家人都达成共识,这点很重要。
如果你与儿女未能全部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大家一起继承吧。因为你与儿女都是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
大致格式如下:
(标题)民事诉状
原告。内容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X省X市人、职业(已退休的就写退休)、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写法同原告。(注意,你的所有儿女均要写上,因为他们都有继承权。媳婿则不用写。)
诉讼请求:(关于这一点,家人是否达成一致意见很重要,如一致通过由你继承,则如下所写)
1、判决X处房产权归原告所有;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如未成达一致意见,则是另一写法)
1、判决X处房产权X%归原告所有,X%归被告XX,……;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和被告共同平均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母)子女关系,原告丈夫(妻子)暨被告父亲(母亲)XX于X年月日去世,XX(被继承人)生前有房产X处,位于X市X路X号。
XX生前立有口头遗嘱,遗嘱规定位于X市X路X号房产由原告继承。(如果是和儿女一起继承的,则写:房产由原告与被告共同继承。依照法律原告拥有该房50%的产权,被继承的50%产权按平均分配的原则,由原告和被告共同继承,每人继承X%。则原告应当拥有该房X%的产权,被告XX有X%……)
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XX区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房产继承纠纷案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本文系房产继承纠纷律师靳双权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案件介绍:
黄成根和彭园原系夫妻,两人生育三名子女黄鹏、黄玉梅、黄媛媛。黄成根在1968年8月9日就去世了,此后彭园没有再婚。并且在2013年9月19日去世。502号房屋系彭园在1998年使用成本价购买,房价折抵了黄成根和彭园的工龄后购房款为1.6万,其中彭园支付了5000元,黄媛媛支付了1.1万元。
2006年9月29日,拆迁单位(甲方)和彭园(乙方)签订了回购新建住房合同书,约定:依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因建设项目需要,拆除乙方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该房屋面积67平米。乙方决定选择回购新建住房补偿方式,并自愿选择购买诉争房屋,房屋面积105平米,新建住房面积超出原住房38平米。一方回购该住房超出面积部分应当支付放宽为21.1万元,和该协议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的各款项相抵扣后,乙方实际应当支付的实际价款以附件《回购房搬迁抵扣单》为准。10月23日,黄媛媛缴纳了抵扣之后的房款15.8万。
2007年3月,彭园、黄鹏黄玉梅黄媛媛共同签署了一份名为收据的文件,载明住宅拆迁改造工程,原房屋变为诉争房屋,折抵后诉争房屋购置款为15.8万家1.1万元,该款项已经由房屋产权人彭园的女婿(黄媛媛的爱人)在2006年10月23日、1998年6月10日支付。经协商和其母亲同意,该款项由三子女共同承担,现将黄鹏应当承担的5.6万黄玉梅应当承担的5.6万交给黄媛媛、
2007年1月18日,经公证处公正,彭园立下《遗嘱》,该遗嘱内容为……我将诉争房屋留给我女儿黄媛媛继承,同时黄媛媛应当补偿给黄鹏黄玉梅各10万人民币,否则房屋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如果房屋不能简称,不能取得房产证,退回的购房款由黄鹏、黄玉梅各继承10万,剩余由黄媛媛继承。遗嘱一式两份,公证处一份,我一份,立遗嘱人彭园。2007年1月18日。
2009年1月18日,彭园和和房管处签订了《新建回迁房入住协议》,约定根据房管所和乙方签订的《回购合同书》,将诉争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此后彭园和黄媛媛张三一家入住了诉争房屋。
彭园去世后,三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遂黄媛媛将黄玉梅黄鹏起诉至法院,诉求法院判令由黄媛媛继承诉争房屋。
庭审过程:
法院庭审中,黄媛媛提交了一份2011年12月房管所下发的《关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黄媛媛叙述,产权单位要求产权人亲自去办理签订买卖合同的事宜,如果产权人不方便,需要去公证办理委托公证后由受托人前去办理,当时彭园不能行动,去不了现场,公证处说不能上门服务,所以不能办理。单位说可以暂缓办理。所以该房屋到现在还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也没有取得房产证。关于收据一节,黄媛媛认可收到了黄鹏和黄玉梅各自给的房款5.6万元。
法院经审理同时查明,彭园去世后,其单位向其亲属发放了一次性补助金17万元及丧葬费5000元共计17.4万,在黄媛媛手中持有。
法院在庭审中再次查明,黄媛媛名下的银行存折在2013年10月11日的余额为2万,此后在2013年10月12日、18日、21日分三次取走5000元,2013年10月21日的余额为5000元。其另一张存折在2013年8月9日的余额为9.7万元,该款在2014年12月30日分为四笔被转帐和支取,2015年3月21日的余额为232苑。
黄媛媛称第一张卡取走的1.5万用于丧葬费使用了,并提供了丧葬支出明细作证。经法院询问,黄鹏和黄玉梅程处理彭园丧葬事宜所用费用均系委托黄媛媛办理后一起结算的,因黄媛媛持有彭园的钱款,黄鹏和黄玉梅没有支付丧葬费用。黄媛媛账号内的9.7万元使自己垫付的诉争房屋装修款和购置家具费用,并递交了相应的收据和销售单进行作证。黄鹏、黄玉梅对上述明细不认可,表示家电和遗产无关,如果黄媛媛要的话可以拿走,黄鹏、黄玉梅不主张分割。
黄媛媛称彭园有理财产品,价值20万,在黄鹏手中,并提交了黄鹏制作的备忘录复印件,最后一页显示彭园的理财产品,自2000年起,本金9万,到今日增值到20万。
黄鹏对备忘录真实性无异议,表示这钱是彭园20年前送给自己的装修费,数额9万,存在黄鹏名下理财。彭园去世后,为了和谐,黄鹏表示愿拿出一部分分给大家,但钱不是遗产。
审理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一、诉争房屋由黄媛媛继承,待该房屋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的条件时,该房屋归黄媛媛所有。
二、黄媛媛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黄鹏返还购房款5.6万;向黄玉梅返还购房款5.6万。
三、黄媛媛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黄鹏房屋折价补偿22.5万,给黄玉梅房屋折价补偿22.5万。
四、彭园名下存款共计10.2万,三人各持有3.4万。
五、彭园的补助金17.4万,三人各持有5.8万。
六、彭园的理财产品共20万,三人各持有66666.66万.
一审判决之后,黄鹏、黄玉梅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好的继承诉讼纠纷律师靳双权案件点评:
最好的继承诉讼纠纷律师靳双权认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置自己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集成开始之后,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本案中的诉争房屋系因拆迁彭园名下的502号房屋后回购取得,应当属于彭园所遗留的合法财产。彭园在生前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明确诉争房屋由黄媛媛继承,并由黄媛媛向黄鹏、黄玉梅各补偿10万元,该公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鉴于诉争房屋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应当待该房屋具备办理房产条件时归黄媛媛所有。
此外,在购买原502号房屋时,彭园的配偶黄成根虽然已经去世,但是使用了黄成根的工龄进行购房,工龄具备人们所认可的财产价值,属于财产性权益。对此,法院考虑到因使用黄成根的工龄而减少一部分购房款,就此部分财产权益,应当由黄鹏、黄玉梅、黄媛媛平均享有,因此黄媛媛应当给黄鹏、黄玉梅一定补偿,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酌情判定。同时在购买诉争房屋时,黄鹏黄玉梅对购房承担了一定的付购房款,应当视为诉争房屋所负债务,应当由黄媛媛偿付黄鹏和黄玉梅。
对于彭园名下的存款,此存款系彭园生前所遗留的合法个人存款,应当依照法定继承由继承人平均分割。
在本案中,因彭园去世所取得的抚恤金等虽然不属于遗产,法院为方便当事人分割,于本案一并处理,并无不妥。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所取得的具有精神抚慰内容的财产权益,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所产生的,并不是遗产的范围。法院为了保障原被告方便分割,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旨在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关于黄媛媛所主张的彭园的理财产品共计20万元,黄鹏曾写下备忘录称彭园的理财产品9万元,自2000年起至今已经增值到20万元。黄鹏在庭审中称该理财产品是彭园赠送自己的陈述和备忘录中的表述有矛盾,并且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遂法院未予采信其陈述。因此,20万元应当由三人依照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律师提示:
二手房交易纠纷律师靳双权提示各位阅读到此文的当事人,像房屋交易这类大额财产交易,在签订合同、约定履约期限及其他相关事宜时一定要谨慎,多去了解一些相关的购房政策,如果遇到不知道的一定要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以此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当然,如果您遇到了纠纷,也不要着急,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双方之间的往来信件、函件及短信等有关的证据,第一时间找到一位资深的专业房地产律师,以期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靳双权律师曾于2016年3月15日接受了新浪二手房节目的采访,如果您想了解有关二手房买卖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他相关问题,建议您可以搜索“3·15特别节目:大律师告诉你二手房买卖小心哪些‘猴赛雷’”来了解更多资讯。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起诉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起诉书的格式由首部、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尾部七个部分组成。你知道起诉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篇1
原告:张X珍,男,XXX年X年X日出生,XX市XX区人,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手机:XXXXXXXXXXX。
原告:张X超,男,XXX年X年X日出生,XX市XX区人,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手机:XXXXXXXXXXX。
被告告:张X健,男,XXX年X年X日出生,XX市XX区人,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手机: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与两原告共同继承张X华下列遗产:坐落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价值约XX元),存款XX元。继承份额为每人各占1/3。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们与被告均乃张X华的子女。我们的母亲刘X于XXXX年X月X日死亡,当时没有遗留任何遗产。后父亲张X华购买了坐落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XXXX年X月X日,父亲死亡,死亡前没有立遗嘱。除上述房产外,父亲还留下存款XX元。上述遗产全部由被告掌管,我们要求继承,被告不同意。我们认为我们和被告同样尽了赡养父亲的义务,并且都没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我们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此致
增城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XX(签名捺印)
XXXX年X月X日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篇2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要求继承祖传房产________路_____号平房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我父亲_____与母亲____,生育子女_____人,有私房____间。____年父亲病逝,该房由原告母亲居住,______年母亲病逝。原告等人达成共识,但三被告拒不同意,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诉讼,请贵院查清事实,依法裁判。
此致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篇3
原告:xxx,女,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男,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之父xx死亡后所遗留的遗产(房屋一套价值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xx系亲xx,其父xx去世后所留房产一套,位于xx区xx街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证号:xxxxxxxx,登记号:xxxxxxxx,丘(地)号:xxxxxxxxxx,房产所有权人xxx。
原、被告因该房屋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判。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篇4
原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族,
职业: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族,
职业: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___分之___归原告:
1、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2、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3、银行存款_________万元,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二、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四分之一归原告:
__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第一、第二项诉求合计:_________万
三、依法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继承人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原告与被继承人王______婚姻存续期间,被继承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以自己的名字陆续存款_________元,并且婚后有____套房产登记在被继承人王______名下,分别是西宁市城中区_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西宁市城东区_________路___号楼___单元_________室(估值____万);上述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存期期间的共同财产,并且________________室(估值____万)也是被继承人与前妻女儿(本案被告)共同所拥有的房产。被继承人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世,有妻子及女儿两个继承人,现因被继承人______名下的财产原、被告达不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主张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剩下____分之____为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由原、被告平均分割。
据此,原告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继承的遗产,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篇5
原告:姓名: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应继承补偿款_____元;
2、依法按份额继承其它遗产(包括房子、存款等其他财产),价值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同胞兄妹,父亲在原、被告年幼时就已亡故,____年__月母亲也患病亡故,同年底被告将原属于遗产的房屋(位于____)所得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侵犯了原告的继承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法院
起诉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篇6
原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女,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之父_______________死亡后所遗留的遗产(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_____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亲兄妹,其父_______________去世后所留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_____,丘(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因该__________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判。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篇7
原告: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单位 原籍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单位 原籍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依法分割被继承人xxx的遗产;
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于x年x月x日死亡,原告系被继承人的 。被继承人死后留有一套位于xxx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
被继承人相继去世,该房依法应由原告和被告继承,又因一直未对该房进行分割,该房依法应属原告和被告共同共有。但被告却想将该房据为己有并私自出租,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原告与被告就该房分割一事产生纠纷,故依法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两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关于遗产继承的民事诉讼状应该怎么写,我写了一份,请帮忙看看(急)
1:就是被告在老人的宅基地上面又建了3间新房,但我们当时并不知道,可现在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当时不知道怎么办呢,这算已经过了2年时效期吗?我们还有权主张我们的权利吗?要是主张权利,应该主张哪方面的权利呢,在诉讼请求里面应该怎么写呢?
对于三间新房的问题,没有过时效。可以主张权利。可以要求按照现在的房产进行分割房产。
2:诉讼请求里面我们应该把老人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写出5间还是6间呢?因为被告不是拆了2间老房新建了3间新房吗
写成继承你父母的房屋就可以,如宅基地使用权证上写着的是五间,一般写成五间,至于另外一间的情况,在法庭上提出。
你帮我 找找法院起诉书范本,关于法定唯一继承人的
民事起诉状
原告:焦,女,汉族,住址,联系电话:
原告:张,女,汉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张,男,汉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张女,汉族,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号房产中属于张洪德的遗产份额进行分割,房产价值约为18万元。
2、请求判令将属于被继承人的遗留存款份额及丧葬费、抚恤金等17万元由原告和被告张燕玲继承,被告张中海不分或少分该份遗产。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经过:
被继承人张洪德与原告焦玉英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张洪德与原告焦玉英共生共育三子女,即张亚玲、张中海,张燕玲。 2004年11月17日张洪德因病死亡。张洪德生前与原告焦玉英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号房产一套;存款135816.62元,利息505.4元,共计136322.02元。 另在张洪德去世后单位给付给家属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94012.3元。
张洪德去世后,焦玉英经过其子女的同意,将其夫妻共同存款以及单位发放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在扣除办理丧事的费用后剩余的17万元整存到自己名下暂时保管。后被告张中海在未告知、也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向银行申请挂失的手段,将其存款全部取走,原告得知后多次找到被告张中海协商此事均被对方拒绝。被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此,原告根据我国继承的相关规定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能够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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