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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状,产品质量起诉状

时间:2022-12-05 23:10:03 作者:作者:荆涵山 浏览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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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诉讼如何打赢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整个诉讼活动中的一个阶段,整个诉讼活动由起诉、审判、执行三个基本阶段构成。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问题的不同性质,诉讼可以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类型。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采用的诉讼类型是民事诉讼。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策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在原《民事诉讼法》试行9年的基础上修改,并加以完善的。新的《民事诉讼法》全面规范了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审理各种类型的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依据,也是公民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准则。一般来讲,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起诉和受理。提起诉讼的人称为原告,原告起诉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原告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二是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指原告认为侵犯其权益的人或组织。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依法进行审理,对符合条件的,决定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审判。对决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之前都要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发送起诉书副本和答辩状副本,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更换或追加当事人等。准备工作做好的,即通知开庭。开庭审理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准备开庭。二是法庭调查。三是法庭辩论。四是法庭调解。五是合议庭评议。六是宣判。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所做的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3)执行。就某一个具体案件讲,执行不一定是必经程序,如果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自觉履行了判决的内容,就没有必要再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对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我方损失,该如何书面要求赔偿

由于对方产品质量的问题,造成了损失,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另外,对于产品质量问题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造成的违法行为来确定。

法律分析

因卖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买方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卖方应当赔偿损失。产品质量鉴定的程序:申请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是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二是未提供品质量要求的;三是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是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鉴定的;五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作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产品质量法 》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1、诉讼时效是指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定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予以保护;超过法定的有效期限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不予保护。 2、本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权受到保护的期限为两年。两年的起算日期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时。这里所讲知道是指当事人已经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同时也了解到具体的侵权人。应当知道是指查不清受害人是否知道被侵权和侵权人的情况下,法律推定或者视为知道。 3、本条关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的规定同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所不同。 二、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最长时效是多久? 本条在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同时,也规定了缺陷产品引起的请求权的最长保护期限。这一规定和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不同。按照《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对此,按照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和《民法典》关于“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的规定,应适用本条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的规定,而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总则和产品质量法都规定了诉讼时效,其中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产品质量纠纷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个是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有特殊原因,最长时效可以延长到二十年。消费者因产品问题将商家告上法院,要准备好一份诉讼状及产品质量缺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产品质量纠纷,起诉举证的问题

你好

1、如何证明板材购买来源

从你的描述来看,这些证据明显不够,需要其他证据补充,如电话录音,见证人,运输单作证等等。

2、笔记鉴定

这个不可能的。取自你的描述,店家现在矢口否认是其销售给你,根本不会承认这个签字的来源。除非你在法庭上的提问很高超。

3、赔偿数额

你购买的货款、装修费用、恢复原状的费用以及其他

4、实在无法维权,可以起诉板材制造厂家

等等

我该如何写起诉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若存在文盲、残障等原因,提交书面起诉状确有困难,则可以口头提起诉讼,由法院记入笔录。一般来说,起诉状作为启动诉讼程序的一个形式要件,其写作并不复杂,一般可分为首部、正文、尾部、附项四个部分,包含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等内容。具体见以下模板:

民事起诉状[首部]原告名称电话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被告名称电话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若原告或被告为自然人,则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电话、住址及邮编)

案由:诉讼请求:[正文]起诉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尾部]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附项]附:本诉状副本份(1)民事起诉状的首部:原告起诉时应当按照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当事人信息。如果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应出具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如果进行立案的是原告(自然人)或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委托了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则需要在立案时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2)民事诉讼案件的案由:这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它反映着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是法院对诉讼争议进行概括、归纳而形成的类别体系。起诉时填写案由,就好像在医院看病时挂号选择科室一样,是为了便利管理。当事人准确选择案由,有利于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优化审判专业配置,并为法院司法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因此,2011 年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一般来说,涉及产品质量方面的案由主要有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生产者责任纠纷、销售者责任纠纷、运输者责任纠纷、仓储者责任纠纷、医疗产品责任纠纷,等等。选择案由涉及较强的专业知识,如果原告在草拟起诉状时不能确定具体案由,不妨留待立案庭法官指导后再行填写。

(3)民事诉讼请求:这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希望法院能用判决的形式予以支持的具体要求。在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起诉产品销售者违反合同约定时,常见的诉讼请求一般有解除买卖合同、退换货款;要求被告承担维修产品义务;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等。在因产品缺陷引发事故,侵犯到原告财产或人身权益时,常见的诉讼请求一般有赔偿经济损失(含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可以包括抚恤金、丧葬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失等);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等等。

在确定民事诉讼请求时,应当明确而具体,尤其是涉及赔偿、退款等标的物为金钱的情形时,一定要明确具体金额,而不能泛泛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一个民事诉讼中存在多个诉讼请求,应当分项列出。比如,“1. 要求解除原告于被告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2. 要求被告赔偿因其产品质量原因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元;3. 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民事诉讼正文部分:在写明起诉事实时,应当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一般来说,事实部分的撰写可以按时间顺序进行,重点详述被告侵权或违约的行为以及该行为对原告造成的后果。在写明起诉理由时,可以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意见。在写明证据部分时,应当详细列明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则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

在撰写民事起诉状正文部分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起诉状并不是原告发表诉讼意见的唯一机会,紧密围绕诉讼请求,以简洁的语言写明案件基本事实与起诉理由即可,不需要长篇赘述,也不用过多的理论。第二,起诉状应当多一些陈述性语言,客观描述事实,淡化情感色彩,尤其不要在起诉状中使用侮辱、谩骂等带有人身攻击色彩的词汇,否则不利于解决双方矛盾。

(5)在起诉状尾部及附项:首先,原告是自然人时,应当在起诉状上亲自手写签名,不要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写。若手写签名确有困难,也可以打印出姓名并捺手印;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当在起诉状上加盖公章。其次,接受起诉状的法院名称应当填写准确,不宜使用泛称。最后,不仅民事起诉状应按照被告(包括第三人)的数量准备副本,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也需要按同样数量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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